文章详细

厦门市出台新规 解决四类人群养老保险问题

123发布时间:2016年3月13日 深圳保险纠纷律师  
提醒

  满足相关条件的超龄参保人员,可至参保单位所缴费的区社保中心自助终端上打印缴费证明,然后去区地税局办理手续。同时,应尽量在今年6月30日之前完成这项手续。

  海西晨报讯昨日,厦门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下称《意见》),为四类人群办理养老保险带来了福音。

  据介绍,近年来,厦门市人社局及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在处理有关养老保险工作时遇到了一些较具体的问题。《意见》的出台,旨在从人性化的角度出发,为大家解决问题。《意见》中提及的四类人群,满足相关条件后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离境定居人士]

  可在厦门退休

  问题:原本户籍在厦门市的职工出国定居,多数人按规定停保,不过也有部分继续参保缴费。当他们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后要求办理退休手续时,厦门市并无相关文件对此进行规范。

  解决办法:此次,《意见》明确指出,已离境定居的人员,若原具有厦门市户籍并以本市户籍人员身份参加厦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达到法定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可按厦门市相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此外,“海归”人士如果以在厦就业的台港澳居民或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身份参加厦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形成的缴费年限可与原按本市户籍人员身份参加厦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All Right Reserved 深圳保险纠纷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986622991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