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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出台

123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5日 深圳保险纠纷律师  
  记者从市政府法制办获悉,经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近日,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阜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按照《办法》,参保的城镇居民患病住院时,费用可兜底报销40%,最高可报85%,患特大病治疗费用过高还可申请医疗救助,这将有效缓解居民“看病贵”问题。

  与现有政策相比,《办法》提高了住院报销比例、兜底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降低了住院起付标准,增加了慢性病病种,优化了办事规程。实施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参保居民在本人选定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一次门诊医疗费用30元以上、160元以下的,医疗保险基金按60%的比例报销,一个参保年度内,参保居民最多享受四次普通门诊医疗报销待遇。

  参保居民患病需住院治疗时,实际报销金额与实际医疗总费用之比低于40%的,按40%支付比例兜底报销。参保居民一个年度内在本市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首次住院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分别为400元、300元、100元;第二次及以后住院的起付标准分别为300元、200元、50元;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由个人负担,医疗保险基金报销比例分别为70%、75%、80%。参保居民在一个年度内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限额为15万元,大、中、小学生及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限额为20万元。

  另外,儿童患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脑瘫等特大疾病,在以上报销比例基础上再提高5%。参保居民患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超过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支付限额的,个人负担过重者,还可申请社会医疗救助。大学生可申报省大学生医疗调剂金补助。

  慢性病病种由14种调整为18种,分别是:冠心病、中风后遗症、依赖性糖尿病、恶性肿瘤、肺心病、高血压病、肝硬化、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精神分裂症、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氏综合症、慢性活动性肝炎、股骨头坏死、强直性脊柱炎、血友病、癫痫。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三个病种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设起付费标准,按80%的比例报销;其余病种一个年度内门诊慢性病费用报销的起付标准为40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按70%的比例报销。

  《办法》明确,参保居民患病需住院治疗时,凭医疗保险ic卡、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住院登记。治疗结束后,医保费用即时结算,参保居民只需支付个人应负担的部分医疗费用,其余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记者 冯启俊 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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