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细

保监会责令四险企暂停新开分公司

123发布时间:2017年9月4日 深圳保险纠纷律师  

图为: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是保险监管的核心内容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成保险监管的核心内容。记者昨悉,中国保监会今年第一次亮出“红牌”:包括本地合众人寿,以及长城人寿、幸福人寿和昆仑健康保险四家公司,因偿付能力不足被责令暂停增设分支机构。

  4家险企各领一张“红牌”

  3月14日起,保监会连续发出四封监管函,对合众人寿、长城人寿、幸福人寿和昆仑健康保险四家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足150%的公司实施监管,四家险企被责令暂停增设分支机构,其中,昆仑健康保险还被责令自3月20日起停止开设新业务。

  监管部门解释说,偿付能力充足率是保险公司实际资本与最低资本的比率,反映的是保险公司某一时点的资本是否充足,也是保险公司风险的综合体现。

  合众人寿和长城人寿,在去年4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32.02%和103.34%,属于偿付能力充足Ⅰ类公司,被责令“暂停增设分支机构”。比较而言,幸福人寿和昆仑健康保险两家公司,因更低的偿付能力收到了更为“严厉”的监管函,除了暂停增设分支机构,昆仑健康保险,还被责令“自3月20日起停止开展新业务”的决定。

  对客户没有直接影响

  记者了解到,在四家保险公司中,除了合众人寿为总部设在湖北的全国性寿险法人机构外,长城人寿、幸福人寿也在湖北设有分公司。

  据本地监管部门人士介绍,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主要受内部和外部两方面因素的影响,从内部来说,可能由于是公司业务发展过快,管理费用、资本支出较高。从外部方面,则主要受到投资收益的影响。不过从四家险企的资质来看,过去一年的资本市场低迷,可能是导致四家险企出现偿付能力不足的主要原因。

  不过该人士说,这4家公司的业务对客户没有直接影响,可以通过股东注资等各种途径补充资本,以应对由于业务发展而引发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足或下滑等难题。


All Right Reserved 深圳保险纠纷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5986622991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