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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分段递增 患者出院即时结算报销

123发布时间:2018年5月14日 深圳保险纠纷律师  
  4月7日,甘肃省发布了《甘肃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一是确定了筹资标准和保障内容。大病保险资金实行省级统筹, 2013年统一标准为人均30元,个人自负部分达到5000元的纳入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分段递增。二是规范了资金支付和报销方式。大病保险资金由省级财政分次划转到承办商业保险机构账户,承办商业保险机构在现有基本医保定点医院设立便民服务窗口,患者出院即时结算报销费用。三是明确了承办方式和风险机制。承办保险机构由省医改办会同省卫生、人社和财政部门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大病保险保费免征营业税。同时,按照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建立风险调节和动态调整机制。大病保险先在庆阳、金昌、定西3市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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