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筹建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保监发改〔2013〕152号
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
你筹备组《关于设立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及相关补充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浙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中国平安 (601318 股吧,行情,资讯,主力买卖)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优孚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加德信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日讯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上海远强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日讯互联网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共同发起筹建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专业网络财产保险公司试点。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注册地为上海市。拟任董事长欧亚平,拟任总经理尹海。
二、你筹备组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通知之日起1年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保险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变更主要投资人。
三、请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筹建事宜,业务范围限于互联网相关的财产保险业务,不设分支机构,并将筹建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我会。
四、筹建完毕,你筹备组应当及时上报开业申请。在我会验收合格并下达开业批复后,再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中国保监会
201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