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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凭证的含义 保险凭证的类型有哪些

123发布时间:2023年8月25日 深圳保险纠纷律师  

 胡廷梅,深圳保险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天梭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保险凭证的含义

保险凭证也称小保单,它是保险人出立给被保险人以证明保险合同已有效成立的文件,它也是一种简化的保险单,与保险单有相同的效力。若保险凭证未列明的内容均以正式保单为

  保险凭证也称;小保单;,它是保险人出立给被保险人以证明保险合同已有效成立的文件,它也是一种简化的保险单,与保险单有相同的效力。若保险凭证未列明的内容均以正式保单为准。

  保险凭证作为保险单的附属文件,保险凭证常常被人忽略。虽然保险凭证只是一张简化的保险单,但它在某些零售型保险业务中具有为被保险人提供增值服务的功能。

保险凭证的类型有哪些

  保险凭证,又称“小保单”。是指保险合同生效成立的证明文件,即简化的保险单。保险凭证上通常不列明保险合同条款,与保险单具有同等效力。那么保险凭证的类型有哪些呢接下来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以供大家参考。

  在实践中,保险凭证的类型有哪些呢下面跟着一起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保险单的类型有哪些

  保险单。一般外贸企业所称的大保单就是保险单。它是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的要求,表示已接受承保而出具的一种独立文件。在保险单正面有双方约定保险标的物的有关内容。背面印有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其中包括基本险的范围。还有除外、起讫、被保险人的义务和索赔期限等。它是一种正规的保险单据,是被保险人在货物发生损失时进行索赔的主要依据。

  保险凭证。俗称小保单。保险凭证是保险人为了简化手续,把保险单的条款作了简略,对背面条款并不作详细记载的一种文件。所以它是保险单的一种简化形式的凭证。 保险单与保险凭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合保险凭证保险公司不另出保险单,利用商业发票在上面加盖章戳,注明保险编号、承保险制、金额、装载船名、开船日期等,即以此作为保险凭证。 必须注意,这种联合保险凭证不是专用单据,不能转让,仅适用于港、澳地区中资银行开来的信用证项下业务。

  二、保险凭证的用途

  主要在以下几种情况时使用:

  在一张团体保险单项下,需要给每一个参加保险的人签发一张单独的凭证;

  在货物运输保险订有预约合同的条件下,需要对每一笔货运签发单独的凭证;

  对于机动车辆第三者险,一般实行强制保险。为了便于被保险人随身携带以供有关部门检查,保险人通常出具保险凭证。此外,我国还有一种联合保险凭证,主要用于保险公司同外贸公司合作时附印在外贸公司的发票上,仅注明承保险别和保险金额,其他项目均以发票所列为准。当外贸公司在缮制发票时,保险凭证也随即办妥。这种简化凭证大大节省人力,目前对港澳地区的贸易业务也已大量使用。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保险凭证的类型有哪些的相关内容。总的来说,保险凭证是保险人发给投保人以证明保险合同业已生效的另一种文件形式,是一种简化了的保险。希望上述内容能够为您答疑解惑,如需了解更多,欢迎来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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