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被告立案必备信息及法律风险防范
胡廷梅律师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明确的被告,在以自然人个人为被告时,需要列明或提交哪些资料才能证明具备了明确的被告?如果原告在立案时不能提供个人被告身份信息,或者仅知道部分信息,又如何调取到个人被告身份信息,解决立案问题?没有明确的个人信息,法院不予立案,债权债务等法律关系或法律纠纷不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权利人的法律风险如何防范?
一、立案时法院要求提供被告信息的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
(二)有明确的被告;
……
提出疑问:实务中,法院立案时,对“明确的被告”是如何理解并如何要求原告方提供证据资料?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
提出疑问:实务中,起诉状仅列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是否可以立案?是否还需要提供纸质的身份证、居住证、居住登记信息等个人信息?驾驶证、名片、工作证、快递签收单、合同中显示的主体信息等证据资料是否可以作为被告主体信息立案?
3、《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2015年版,第二百零八条规定, 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对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且不属于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
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015年修改的民诉法解释实施后,法院收到原告的起诉状一般会登记立案,如果列明了被告信息法院应当立案,如果法院认为需要补充必要的个人身份信息,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原告补齐相关材料。这时法院一般会向原告出具一份补充调查函向相关单位调取个人信息。
4、《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2015年版,第二百零九条规定,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
起诉状列写被告信息不足以认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补正。原告补正后仍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从该司法解释可以看出,第一,如果是个人被告的,应列明姓名、住所等信息,姓名、住处是必备的,是否仅列明了姓名、住处就可以立案了呢?这里的“等”还包括哪些必备信息?各地方法院是否有具体的指导意见?各地法院的要求是统一的,还是不一致的?第二,如果法院认为列明的被告信息不足的,可以告知原告补正,法院一般会出具补正通知书,或者补充调查令(函)给原告,原告可拿着法院出具的补充调查函向公安机关等相关单位调取个人信息。
二、目前法院对明确的个人被告信息的要求
法院要求原告提供明确的个人被告信息,主要是明确管辖权问题,其次是便于诉讼文书有效送达问题。目前各地方院对个人被告中“明确的被告”要求的标准并不统一,从方便当事人诉讼角度考虑,法院立案庭作了适当的放宽处理。
1、深圳南山区法院,个人被告信息,除了身份证、居住证外,可以提供驾驶证、社保卡、通行证、回乡证等能明确被告的资料,可以立案,如果以上证件原告都不能提供,列写了被告名称、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居住地址等信息可以接收资料,法院出具补充调查函原告可以到公安机关调取相关信息,原告调取到被告信息后,法院审查属于管辖案件受理立案,不属于管辖案件不予立案,调查的居住信息为终止或过期的不予立案。目前对于此问题,深圳市中院没有统一的文件或指导意见,各区法院处理方式相似。
2、广州天河区法院,被告信息可以提供身份证、居住证、户口页等信息,如果原告不能提供,起诉状列明了姓名、地址、电话、身份证号等信息,可以开具补充调查函,到天河政务中心查询到个人居住信息后再正式立案。与深圳法院处理相似。
3、珠海香洲区南湾法庭,起诉状列明了被告姓名、地址、电话、身份证号等信息,可以立案,如果起诉后送达不到,可以根据需要再查询个人居住信息。
4、珠海香洲区法院,需要提供身份证、居住证、居住证明,如果原告仅列明被告信息,可以收资料,出具补充调查函到派出所调查居住信息,确认被告居住地址在本辖区,可以正式立案。
5、汕头市潮南区法院,起诉状需要列明被告姓名、地址、身份证号,可以受理,出具补充调查函到派出所查询居住信息,如果没有身份证号不受理,即使受理了,出具补充调查函也查不到个人信息(只有姓名,没有身份证号,很难查到具体的个人信息)。
三、个人信息查询机构及查询方式
1、深圳市户籍人口和办理了居住证的常住人口
查询机构:各区公安分局查询
查询方式:先网上预约,在约定时间内带上律师证、律师证复印件、律所介绍信、授权书到窗口查询。
2、非深户未办理居住证及居住证过期常住或流动人口
(1)原告查询本人的居住信息
查询机构:各区网格管理办公室或居住社区网格管理中心
查询方式: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居住地址可以登记、查询
(2)原告查询被告的居住信息
查询机构:各区网格管理办公室(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
查询方式:委托律师查询
律师查询需要提供资料:律师证复印件核原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介绍信、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四、个人信息的法律风险防范
1、为什么需要查询个人信息,或者说查询个人信息的重要性,没有明确的个人信息,法院不予立案。
(1)离婚案件。离婚案件中的被告均是个人被告,结婚地不在深圳,被告户籍地不在深圳,要想在深圳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离婚问题,原告需要证明被告居住在深圳。
解决问题及风险防范:离婚案件中,原被告当事人一般居住在一起,或知道另一方的居住地址,原告方可以将夫妻双方的居住地址向社区流动人口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然后再向流动人口登记机关进行查询打印居住信息,居住地法院可以受理立案解决离婚问题。
(2)借款纠纷。借款纠纷中起诉个人被告的案件很普遍,有被告身份证复印件,但户籍地在内地老家,被告也常住深圳,出现经济纠纷当然希望在深圳本地解决。
解决问题及风险防范:首选方案,借款应当委托律师起草借款合同,在借款合同中明确双方的个人信息,明确争议解决的管辖法院。次选方案,出借方应通过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给借款人,借款人收款的银行卡所在地法院可以作为管辖法院。
(3)运输合同纠纷。合同类纠纷中涉及到起诉个人,或起诉个人股东,均需要调查个人被告的基本信息。
解决问题及风险防范:运输合同应当签订书面的合同,涉及到双方交易或经济往来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合同,在合同中列明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电话均明确,约定好争议解决的管辖法院。如果运输合同履行地在深圳,可以在深圳起诉,但同样面临着需要明确的被告信息,被告的身份信息可以作为合同的附件。
(4)侵权纠纷。侵权纠纷可以地侵权地起诉,如果被告居住在深圳,也可以在深圳起诉,同样涉及到查询个人信息,在侵权事故中获取到侵权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居住地址等信息,可以到管辖区网格管理办公室(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查询被告个人信息。
2、如何减少或避免没有个人信息导致的权利丧失或造成的法律风险。
(1)商业交往中应当尽量采用书面的合同,合同的起草、审核应委托专业律师进行法律风险控制。
(2)在商业交往中应当尽量收集对方的身份信息、居住信息,比如身份证复印件、居住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等等。
(3)在商业交往中应当尽量让对方提供担保,人的担保,比如深户担保,物的担保,比如房屋抵押、车辆抵押、股票质押等等。
作者:胡廷梅15986622991,专业领域保险法,擅长保险理赔、保险合同纠纷、保险代位追偿、物流企业风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