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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欠债数万元 杀人骗保被判刑

123发布时间:2014年8月10日 深圳保险纠纷律师  

说有人供自己读书,向永会破涕为笑,立即跪在地上给向寿华叩了几个响头,嘴里不停地叫“干爹”。

每年学校开学的日子,也是重庆市彭水县龙塘乡双龙村的向寿云夫妇最怕的日子。因为,女儿向永会总是吵闹着要去读书,而他们确实又拿不出钱供女儿。令人苦恼的是,由于女儿成绩特别好,老师十分喜欢她,当老师发现向永会还没有来上学时,都要三番五次上门动员家长让孩子上学,这让他们很难堪。

屋漏偏逢连阴雨。2003年春,向寿云在医院做手术时,手术失败,他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原本贫困的家更是雪上加霜。一家人不得不作出决定,让刚进入学校门的弟弟向果(化名)读书,让10岁的向永会辍学。这样一来不仅可以节约一笔费用,还可以让向永会帮助妈妈劳动。

2003年9月1日,看到别人都去了学校,酷爱读书的向永会着急了,坚持要将小学读完。她又哭又闹,与爸爸吵了起来。这一吵闹被刚好在向寿云家做客的红星村的向寿华看在眼里,问明情况后,他主动让向永会喊他干爹,并当场给了她200元钱学费,承诺小会读书的事,他将支持到底。

听说有人供自己读书,向永会破涕为笑,立即跪在地上给向寿华叩了几个响头,嘴里不停地叫“干爹”。看到向寿华招女儿为义女,而且还帮她读书,被这件事搞得焦头烂额的向寿云夫妇自然喜不自禁。

向永会把向寿华当成了自己的亲生父亲,隔三差五就到他家里去,帮助义父义母照看6岁的小妹妹向淑(化名),甚至抹桌扫地、煮饭洗衣,尽量表现乖巧一点,以博得他们的疼爱。向寿华夫妇看上去对她也疼爱有加,隔三差五给她一点零花钱。

听说有人主动帮向永会读书,村民羡慕不已,都认为孩子遇到了一个大好人。老师听说此事后,也对向寿华刮目相看。正当向寿云夫妇庆幸碰到了好人时,不幸却发生了。

10月28日6时,还没有起床的向寿云接到噩耗:“你女儿在向寿华家被摔昏过去了!”他草草穿上衣服,飞快地赶往红星村的向寿华家。到了其家后,只见偌大一个院子空无一人,向寿云来不及打听,便掉头向本乡卫生院跑去。

7时10分,龙塘乡卫生院。一大群人将103病房围得水泄不通,整个屋子鸦雀无声,向寿华抱着一块白布,另外两个医生正在病床上包裹着什么。看到这些,向寿云明白了一切,他三步并作两步冲进屋里,猛地掀开白布,只见女儿向永会静静地躺在病床上,双眼紧闭、头部殷红的鲜血还在汩汩地流淌……

看看床上那被白布裹着的尸体,向寿云怎么也不敢相信,活蹦乱跳的女儿一下子就死了,他心里隐隐作痛。

见向寿云赶来了,向寿华一边包裹尸体,一边哭丧着脸说:“一大早,向永会就将我女儿向淑喊起来在楼下一起玩耍,我也起来为她们煮饭。火刚燃起,向淑就哭着跑进屋来。我以为是她们吵架了,出去一看,看到向永会在烤烟房的梯子下躺着,双手抱着头,地上有血。我没有问任何情况,就抱着她赶往医院,医生还没有来得及抢救,她就断气了。”

听完向寿华的叙述,看看床上那被白布裹着的尸体,向寿云怎么也不敢相信,活蹦乱跳的女儿一下子就死了。他想哭,但怎么也哭不出声,更流不出一滴眼泪,只感到心里隐隐作痛。

孩子死后不到一个小时,正当向寿云夫妇忙着料理孩子的尸体时,向寿华却打电话告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彭水分公司——向永会被摔死了。

第二天,保险公司有关人员找到了向寿华,他作了一份证言:向永会系在他家烤棚木梯上摔死的,老师给她的评语是性格内向,胆量较大,有一次爬上学校楼顶危险处,被老师叫了下来。

接着,向寿华又带领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找到村长向前,向前证实:“那天早上我起床很早,路过向寿华家的烤棚处时,看到有两个孩子在那里玩,回到家后约一个小时,听到别人说‘向寿华的义女摔死了’。”

10月30日,向永会的葬礼上,向寿华没有露面。

向永会尸骨未寒,向寿华却多次到向寿云家,追着向寿云到保险公司领钱。11月4日,向寿华将向寿云带到保险公司,要他填申请表。向寿云一直以为是学校保的学生险,当他签字时才发现,向寿华为向永会保了一份保险金额为4.5万元的意外险。

12月1日,向寿华又带着向寿云到保险公司领保险金。“你女儿死了,不怀疑向寿华呀?”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见向寿云十分老实,便将他单独叫到一边提醒他。“没有依据呀!”向寿云回答。“可以开棺验尸。”“孩子死得惨,开棺验尸后恐怕尸体不全。”

在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劝说下,用向永会的这笔赔偿金,向寿云为儿子向果保了一份国寿英才少儿险。扣掉保险费后,向寿云拿到了剩余的7004元保险赔偿金。

在回家的路上,向寿云反复揣摩着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话,想一想那笔4.5万元的保险费和向永会死后向寿华的表现,他越想越蹊跷。经过一阵思想斗争后,他告别了向寿华,立即赶往彭水公安局黄家派出所。

接到报案后,民警传讯了向寿华。向寿华又将向永会的死说了一遍。民警赶到事发现场,发现现场早已被人打扫过,烤棚旁边的木梯已被向寿华烧毁。民警找到向寿华的女儿向淑,向淑证实:“我姐姐向永会先起床,她叫醒我的,我与她一同到院子里玩。后来又与她一同到烤棚前耍,她去爬梯子,结果她摔了下来,我就哭着去喊爸爸。”

小孩子不会说谎吧!同时,由于保险公司对此事先作过调查,属于意外事件。加之实在找不到向寿华有作案嫌疑的证据,且向寿华与向寿云两家并无矛盾,没有作案动机,因此警方未立案。

“莫不是想杀人骗保?”检察官心中充满了疑问。不过,怀疑归怀疑,要监督公安机关立案,还需要扎实的证据。

2003年12月3日,向寿云来到彭水县检察院,称女儿死亡原因可疑,怀疑是向寿华将其杀害,请求检察机关监督此案。侦察监督科科长李华章让他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详细陈述一遍。

李华章越听越感到蹊跷:9月1日,向寿华主动招向永会为义女后,10月10日便给她保了人身意外险,但是却一直未将此事告知其父母;10月26日,也就是向永会死的前两天,是向寿华让向永会到他家玩耍的。从招义女到投保仅有1个月时间,而投保后18天向永会便死亡了,时间相隔这样近,好像向寿华早已预料到向永会要发生意外似的。

疑问越来越多,向寿华为何要为义女投保?为何保的偏偏又是意外伤害险?他为何不将此事告知向永会的父母?出事后,他为何要将木梯烧毁?而且,为何要急于埋葬死者?

“莫不是杀人骗保?”李华章心中充满了疑问。不过,怀疑归怀疑,要监督公安机关立案,还需要扎实的证据。慎重起见,李华章与同事到保险公司了解了情况,查看了保险公司所拍的照片,并深入案发地走访当地群众。

有人证实,事发后向永会手上没有伤,她的衣裤包括肘部、膝部都十分干净。但是,向寿华腰部、胸部均有点状的血迹。同时发现,向寿华曾唆使其女儿向淑、村长向前作假证。

向永会一向比较文静,没有老师给她下过“胆量较大”的评语,“爬上学校楼顶危险处,被老师叫了下来”的事也子虚乌有;向淑那天早上是自己醒的,起床后一直没有看见向永会,也没有一起到烤棚前去玩耍;向前路过向寿华家门前时,并没有看见有人在他家烤棚处玩耍。

办案人员还发现,向寿华爱打牌,近来输了很多钱,欠别人7000元,并贷款2万多元。就在10月27日晚,他还输了2000多元。事发当天,向寿华曾催着抓紧时间把尸体埋了,表现十分异常。更令人奇怪的是,事发后向寿华准备将自家的猪等卖掉后外出打工。

一切迹象表明,向寿华有重大嫌疑。12月7日,彭水县检察院迅速向警方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建议立即开棺验尸。第二天,警方对此案正式立案。

12月9日,彭水县公安局开棺验尸,并将死者的颅骨送重庆市公安局运用科技手段进行复原。

经过检验,死者系因头枕部遭到钝器猛击造成枕骨孔状性粉碎性骨折,导致严重脑损伤死亡。复原照片显示,死者头顶枕部、左枕部、左顶后部三个地方均有呈类方形粉碎性骨折区。专家分析,在该颅骨上的类圆形损伤属来自几个角度及不同方向的力,一次不能形成。其损伤应为质坚硬的、具有一定接触面的工具(如锤类、斧背)形成。

第二天,向寿华被彭水公安局刑事拘留后,他始终不承认自己的罪行。12月25日,向寿华心理防线崩溃,终于交代了其因赌博输钱,为骗取保险金而杀害向永会的事实。

可怜的向永会至死也不明白,正是给她200元学费的干爹害了她;她更不会明白,干爹杀她是想用4.5万元保险金还赌债。

原来,好逸恶劳的向寿华无意中听别人说,有人因为骗保成功让保险公司赔了不少钱,又听说人身意外险赔保钱多,遂动起了歪脑筋。想到本乡的向寿云很老实,生性懦弱,他家里有一个上小学的女儿,是合适的人选。

向永会就成了他发财的目标,第一步成功认了干女儿。10月13日,他到人寿保险公司咨询后,花100元为向永会买了保险金额为4.5万元的短期意外险。

10月26日,向寿华让年仅6岁的女儿向淑邀向永会到家里玩耍。第二天晚上,向寿华召集昔日的牌友赌博至深夜,结果又输了2000多元。想到自己赌运不佳,已是债台高筑,银行2万多元贷款的期限逼近,他感到自己必须想点“办法”。他决定抛出自己最后的一颗棋——向永会。当晚,他对作案地点、方法均作了周密的计划。

10月28日早6点,向寿华一大早就起床,吩咐向永会起床撮煤煮饭。听到义父一喊,永会马上起床,来不及梳头洗脸就端着一个瓷盆,跑到烤棚前撮煤。当她蹲着正在撮煤时,向寿华拿起斧头用力朝向永会头顶猛击两下,向永会倒在地上。

作案后,向寿华将作案凶器藏于屋内,将向永会夹在左腋下送到乡医院假装施救,并一路宣称向永会是从梯子上掉下来摔伤的。在乡医院,向寿华为使向永会的伤更像摔伤,趁四周无人之机,将夹在左腋下的孩子头部朝地面猛地撞击了一下。

可怜的向永会至死也不明白,给她致命一击的正是给自己200元学费的干爹;她更不会明白,她的干爹之所以要她的命是为了换取那4.5万元保险赔偿金还赌债。

由于向永会死后村民对此议论纷纷,向寿华没有敢向向寿云提出分保险赔偿金的要求。12月26日,警方在他家烤酒的灶孔里找到了他作案用的斧头,提取了向永会撮煤用的瓷盆,并经过向寿华辨认后送法医鉴定。根据所送斧头的斧背形状及尺寸,专家认为正是该斧头形成了向永会头部的损伤。

2004年1月13日,向寿华被依法逮捕。同日,保险公司撤销了对向永会的保险赔偿金。同年8月,重庆市检察院第四分院在经过两次发回补充侦查后,提起诉讼。

2005年1月15日,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向寿华死刑。被告不服,提起上诉。目前,该院二审还没有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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