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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假证案 生命人寿长寿支公司负责人被警告

123发布时间:2016年5月4日 深圳保险纠纷律师  
  4月25日电 据保监会网站消息,生命人寿重庆分公司假证案,涉案长寿支公司负责人杨飞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经查实,2011年底至2012年初,杨飞任职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长寿支公司负责人,通过生命人寿重庆分公司培训讲师黄霖在互联网上联系不法人员,非法进入“保险中介监管系统”,为支公司9名没有通过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人员录入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号码(以下简称“假证”)。假证办好后,支公司在“保险中介监管系统”中打印保险代理人资格证号码信息,提交生命人寿重庆分公司营销部签订保险代理合同并办理展业证。其中8人与生命人寿重庆分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6人实际开展了代理业务,代理保费共73,586.00元。

  生命人寿重庆分公司明知相关人员未通过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仍与其签订保险代理合同,委托其销售保险产品,其行为违反《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八)项的规定。杨飞作为生命人寿重庆市长寿支公司负责人,直接参与了上述违法行为,应对该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重庆保监局决定对杨飞警告并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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