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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律师胡廷梅-格式托运单3倍运费赔偿是否有效

123发布时间:2022年3月17日 深圳保险纠纷律师  

格式托运单3倍运费赔偿是否有效

胡廷梅律师


物流企业的格式托运单,一般约定有保价运输,未声明价值,未保价运输,发生货损则按所支付运费的3倍赔偿。这种格式条款的约定是否有效呢?主要看承运人对格式托运单上的格式条款是否尽到了说明提示义务。如何证明承运人已对条款内容履行了说明提示义务呢?具体看托运单上有没有托运人签名。

一、格式运单的类型

1.一种托运单是将格式条款内容印制在面单首页,重要的文字加黑加粗,颜色醒目,托运人签名处也是首页。这种格式运单是可以起到提示作用。

2.另一种托运单是将格式条款内容印制在背面,背面的重要文字内容同样需要加黑加粗,颜色醒目,而这种托运单托运人签名处被印在正面,托运人签名处印在背面效果可能更好。托运人签名时可能并没有注意到背面条款,而签名印在背面则更起到提示作用。

3.在双方签订了其他的书面运输合同时,则合同约定大于格式条款效力,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赔偿。

货主作为托运人时,格式条款的效力

1.货主作为托运人时,如果是长期的运输关系,则建议签订书面的运输合同,将赔偿方式约定明确。如果未签订书面的运输合同,则托运单为双方的简易运输合同。

2.货主托运时要声明价值,为托运货物作保价运输,也就是说在交纳运费时同时要交纳对应货物价值的保险费。

3.货主托运时在托运单上签名,对双方有约束力,除非另有书面合同可以对抗格式运单的效力。

三、托运人为物流公司时,格式条款的效力

   1.托运人为物流公司时,一般存在转委托运输,物流公司本身的托运单也有限制赔偿条款,对格式条款的内容是熟悉的,在对抗格式条款时力度更弱。

   2.即使托运人是同行物流公司,格式运单的托运人签名处仍然要求签名,如果托运人未签名,则需要举证证明对格式条款已尽到说明义务,这个举证可能有些麻烦。在诉讼中也存在更多不确定风险。

四、托运人已购买保险时,在托运时是否还需要保价运输

1.托运人为货主时,已为货物购买了保险,托运时为自保,如果在有签订书面运输合同时,没有争议发生。如果在没有签订书面运输合同时,仅有托运单时,货主可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理赔,可能会面临拒赔,保险公司以托运单限制了其追偿权,可能对货主拒赔,如果保险合同约定较宽松,可能有的保险公司也会理赔。如果保险公司理赔后,进行追偿,因格式运单追偿不能,有的保险公司可能还会起诉货主退还理赔金。

2.货主本身没有对货物购买保险时,则应向承运人进行保价运输,如未保价,托运单签名则限制赔偿条款有效,按运费3倍赔偿。

3.托运人为物流公司时,本身买了物流责任险,托运时是否还要进行保价运输,同样,如果在签订有书面运输合同时,则书面运输合同约定的赔偿方式大于格式运单效力。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托运时还是应当保价运输,物流公司购买的物流责任险是保障自身的承运人风险,而当转托运时,物流公司由承运人变成了托运人,托运人进行保价运输是保障托运人的风险。

4.如果托运人不想因保险公司追偿产生麻烦,可以在投保时增加一点保费,约定免追偿,与被保险人有合同关系的相对方免追偿。保险追偿也是投保人、被保险人需要考虑的因素。

    

作者:胡廷梅15986622991,专业领域保险法,擅长保险理赔、保险合同纠纷、保险代位追偿、物流企业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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