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廷梅,深圳保险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天梭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胡廷梅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现代社会,由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各方面的制度和基础保障制度也不断完善,我们的工资,除了基本工资,还包括许多其他的项目,包括岗位津贴,奖金,补贴及五险一金等等项目,所以,有很多人也不太清楚如何计算自己的平均工资。下面,就和大家一起了解一下相关内容。
一、平均工资计算需要去除加班费吗
职工实际工资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之和,基本工资里不含加班费,加班费是有条件的。所以,平均工资计算需要除去加班费。
二、基本工资是否包括保险金
保险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
公积金理论上是必须交,但各地政策不一样,上海强制性缴纳,北京规定缴纳,实际是没有监管部门,还是很多企业不交,只要员工不主动去告,还是没问题的,但员工真要去告,还是员工胜诉的概率大!
生病在家应该是拿80%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为去除加班费、奖金、提出等性质的基本收入,其实就是所谓的底薪,一个月啥都不干能拿到的最低收入。
每个地方都有最低工资标准,比如北京目前是1160,故实际员工扣除保险之后实际到手收入不得低于1160.,如果是生病在家则不得低于1160*80%。
对于基本工资,每个地区都会依据发展情况不同,有所不同,发展相对好的地区,企业的相关福利政策也会更加的完善健全。也因此,不少出来工作的年轻人倾向于去发展较好的城市工作和生活。普遍的平均工资也会更高。以上,我们已经了解了平均工资的计算方法。更多内容,请关注。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分别按下列办法计算: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按上述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时,统账结合时间、缴费年限、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过渡性调节金计发比例,按《关于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解释》执行。
二、为了保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设立3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按照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低于原办法的,差额部分予以补齐。高于原办法的,2006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30%;;2007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70%;2008年退休的发给高出部分的90%。2009年以后退休的,基本养老金按新办法计算。过渡期满后按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仍低于原办法的,差额部分予以补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