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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保局承认曾用500万社保基金开发廊宾馆

123发布时间:2014年8月10日 深圳保险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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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9日,深圳市社保局被曝光间接办公司、开发廊宾馆,而其出资来源成疑,引发强烈反响。22日下午,深圳市社保局为此特意召开新闻发布会,承认深圳市社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社保物业公司)是社保局在1995年从社保基金中提取500万元注册的,该公司下面有发廊、宾馆等六家分公司。

  公司由来

  500万元社保基金注册而成

  据深圳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介绍,1994年,原社保局以社保基金出资,与原深圳市海天出版社融资兴建海天综合大厦。当时,该大厦既是基金财产,也是社保局机关所在地,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设于该大厦。由于该系统与深圳市医疗系统关联,承载着大量的数据传送、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实时服务,为了保障大厦安全运行,原社保局于1995年11月注册社保物业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是从社保基金中支付的。

  上世纪90年代,国家陆续出台相关文件,要求各地停止社保基金的投资运营,已经投资运营的项目需清理回收,原社保局在1996年1月将500万元注册资金及4.08万元利息归还社保基金,不过又用社保基金管理费维持社保物业公司的运作。

  未脱钩原因

  资产未定性,辅助功能不可缺

  黄险峰称,2006年2月,深圳市进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体制改革,起初拟定将社保物业公司纳入剥离范围,使其与社保局脱钩。但由于当时社保物业公司的开办资金不符合条件,对其资产性质难以定性,这才没有剥离成功。时至今日,对其资产性质的认定及清理剥离工作仍未完成。

  另一方面,社保物业公司下属的6家分公司中有一家为社会保险业务咨询服务中心,它向社会提供社保辅助服务,如社保卡的制作管理、电话咨询等。

  黄险峰介绍,这些年深圳市的社保辅助服务一直都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开展,因社保卡的制作管理、电话咨询服务都需要访问社保局数据库,如相关信息外泄,将对参保人的隐私和基金安全产生影响。目前,出于安全方面考虑,这些辅助服务都是委托社保物业公司承接的。黄险峰强调,如社保物业公司关闭,社保辅助性服务将难以为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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